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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机关专项质量抽检显示——青岛珠宝玉石近四成赝品
今年一季度,青岛市工商局委托青岛市宝石质量监督检验站对珠宝玉石类商品专门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检的18件样品中,11件合格,7件不合格,不合格率接近
四成。
从监测的情况看,珠宝玉石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经过人工处理的珠宝饰品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标注,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国家标准要求,经过漂白、充填或染色人工处理的翡翠应在标志中注明“处理”、“染色”、“填充”字样,如果不标注即表明是天然翡翠。处理品虽然外观与天然饰品近似,但耐久性及价值相差甚远,不法商家为赚取高额利润,往往不如实标注。
标注的名称与实物不符。如将托帕石标注为水晶等、合成立方氧化锆冒充英石,一般情况下商家标注的名称其商品价值要比实物高得多,属于典型的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珠宝饰品的名称商家不按国家标准要求来定名,而是依照玉石的产地、成分、颜色等定名,故意引起消费者的误解,例如常见的奥地利钻石、彩石戒、晶石戒等都是国家标准之外的名称。此次监测的阿富汗白玉依据国家标准定义应该是高档次的软玉,但经监测实际是普通的大理岩。
青岛市工商局对销售不合格珠宝玉石的青岛麦凯乐商场、青岛工艺美术品公司已立案查处。